第三百零六章 首次狩猎-《三界血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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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死荒漠黑林城。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殷血歌绕着粗陋的城池转了几圈,就已经大致摸清了这座城市的情况。

    一座城市应有的元素,这座城市都有。比如说酒馆、饭庄,甚至是青楼、赌场,这里都应有尽有。这里唯独没有客栈,因为这里不会有外来的旅人在此逗留。

    黑林城现在有十几万人口,这些人都是历年来驻守这里的仙人留下的子孙后代。他们在这里繁衍生息,在这里坚韧的挣扎求存。高峰期黑林城曾经有过百万级的人口,但是几次大的兽潮以及神灵进攻后,这里的人口曾经衰败到不过万余,也就是最近百多年才重新发展了起来。

    第三队的队长,一品金仙罗芳是黑林城的最高统治者,也是所有黑林城人的主心骨儿。

    黑林城没有任何的法律法规,和蛮荒仙域一样,这里拳头大的就是大爷,而同样大的拳头,拥有第三队正式编制的仙兵就比黑林城土生土长的修士、仙人地位更高一点。黑林城就是按照这种粗陋却阶层分明的规则,以一种畸形的形式运转着。

    除开血歌剑等本命仙器,以及一枚容量不过三丈方圆的乾坤戒,殷血歌身上所有的法宝、财物都被搜刮一空,一块儿灵石都不许带到神煌战场来。

    浑身上下清洁溜溜不名一文的殷血歌蹲在黑林城边缘的石柱上,静静的俯瞰着这座充斥着野性生命气息的城池。灰蒙蒙的天光下,城内的各处屋宅内传来了男女最原始的喘息和呻吟声。

    在这个蛮荒、凶险的地方,死亡和出生是这里仅有的两件大事。这里的人,要么忙着去战死,要么忙着制造子孙后代。尤其是罗芳这些将脑袋时刻系在腰带上的戍兵,当没有战事的时候。他们最大的乐趣就是拼命的繁衍后代,力求在这个世界留下自己的最后一点痕迹。

    以黑林城的高死亡率来计算,一个仙人必须要在黑林城留下百多个子孙,才可能将一丝血脉繁衍下去。

    就在石柱下面的一座破烂的宅院里。数十位黑林城新补充的援兵正盘坐在地上休息。只有李代儒瘫痪在地上。有气无力的呻吟着。

    除开李代儒,殷血歌等五十九位新兵都是被发配来这里的罪囚。他们身上一块儿灵石的好处都没有。但是李代儒是‘自愿参军’的‘青年义士’,所以李代儒携带着他的全部身家来到了黑林城。

    但是那个叫做老青头的老卒将李代儒毒打了一顿后,就和其他一群老卒将李代儒身上的所有财物瓜分一空。除开本命的仙器、飞剑等,李代儒身上的仙石、灵石和各种保命的丹药。都被搜刮得干干净净。

    所以重伤的李代儒只能躺在地上低声的呻吟,却没有一个人去照看他一眼。

    殷血歌也只是蹲在石柱上,冷漠的透过穿了七八个窟窿的屋顶,目光森冷的扫过李代儒。这种热血、热情的年轻人,不管他为了什么缘故来到这里,他就要为他自己的做所作为负责。就算是死,他也是自己找死。和其他人没有任何的干系。

    深吸了一口气,殷血歌摇了摇头。

    神煌战场的天地灵气驳杂而混乱,这里的天地规则凌乱而不齐全,根本没有形成完整的法则体系。所以各种仙术秘法在这里的威力会削弱许多。**力量和御剑刺杀,这是最常用的战斗方式。

    而且这里驳杂、混乱的天地灵气也都极其的稀薄,凡人可以在这里生存,地仙以下的修士还能勉强修行,不断的增进修为。但是到了地仙境界,这里稀薄而且乱七八糟的灵气,就根本无法支撑仙人的修炼。

    换言之,如果一个仙人在这里耗尽了自身的仙力,没有仙石和仙丹补充的话,他想要恢复仙力都不可能。

    而且这里的土壤非常的贫瘠,比仙界的戈壁滩还要贫瘠百倍,大概就比鸿蒙本陆末法时代的戈壁滩略微好一点。黑林城的居民在城池周边开辟出了大量的农田,种植了一些奇异的类似于仙人掌一样的生命力强韧的农作物。

    仙识扫过这些高有数丈的大型农作物,殷血歌发现这些农作物的块状根很是发达,而且块状根内蕴藏了大量的淀粉,可以供人食用。

    但是这里的土地肥力实在是不够,一亩地能够产出的块状根大概只有三百多斤,勉强能够维持一个凡人一年的食用。而黑林城周边开辟出的农田不过五六万亩的样子,十几万人的口粮缺口,就只能依靠从一旁的地裂峡谷中狩猎妖兽得来。

    一些妖兽的肉可以吃,妖兽的皮革、内丹,可以拿去神煌战场的主要城池交换各种所需。

    驻守在黑林城的第三队的士兵,他们没有战事的时候,都必须轮番进入地裂峡谷狩猎,为黑林城的平民百姓提供口粮——这是第三队的士兵一代一代传承下来的使命,所有人都认可了这无形的责任。

    因为黑林城的所有子民,都是第三队的前辈们留下的子嗣。现在的第三队的士卒们,他们或许会陨落在神煌战场,但是他们的子孙会继续在黑林城繁衍生息,现在的士卒们照顾前辈们的子嗣,而后来的那些士卒,则会承担起照顾、保卫他们的子嗣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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