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电子厂交给了原身亲子顾宇。 至于另一个闺女,出嫁的时候给过嫁妆,分遗产的时候,是相当理所当然的没有分到任何股份,只得了几套房子以及一千来万现金。 当然了,服装厂和电子厂虽然分给了两个儿子,但是原身和她丈夫同为创始人,她丈夫遗产分的也仅仅只是他的那部分股份,并不影响原身手里所握有的百分之三十服装厂股份和百分之四十二的电子厂股份,这些股份原身可没分出去。 至少在她死之前应该不会分。 最多提前立好遗嘱。 而分完遗产后,因为原身手里握有的股份不再占据绝对优势,所以那两个厂自然也是分别归原身那两个儿子执掌,之后一些大动作。 包括两个厂的未来走向。 也都不归原身管了。 据原身记忆了解,她那个继子在继承服装厂之后,压根就没怎么管过服装厂,而是直接拿他在服装厂所拥有的股份抵押了一大笔钱。 自己开创了一家房产公司。 也不知是担心原身所拥有的股份会对他产生威胁,还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反正他基本没怎么管过那家服装厂,一直让服装厂自生自灭,自己专心发展新的房产公司。 原身还不好说什么。 只能偶尔插手管管,免得服装厂跟不上时代节奏倒闭,影响自己的股权价值,后来她那个长子办的房产公司,正好赶上房价飙升的黄金时代,赚的那叫一个盆满钵满。 但原身的确是没沾到啥光。 甚至服装厂的股权价值。 都因为服装厂和那个服装品牌本身越来越不行的原因下跌不少。 至于原身那个亲生儿子,他倒是没把电子厂股权抵押贷款,自己创办企业,他是直接自己吃老本。 可是电子厂又能有多少老本给他吃,没有科技创新的话,一两年就跟不上时代了,只能给别人做代工,他自己不思进取,还埋怨他爸和原身没把服装厂给他,把电子厂这个垃圾给他,过程他甚至还起过直接把电子厂的股份变卖,把钱全部都存银行里面,吃利息的打算。 最后原身迫于无奈,只能自己动用自己的老本,把电子厂在她亲儿子手里的股份买下来自己运营。 对此她儿子也很乐意卖。 因为她儿子觉得,她妈就他一个亲生儿子,即便现在花钱把电子厂股份买了回去,等回头死了,手里股份能不留给他这个亲儿子吗?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