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人设压力-《六本木艺能之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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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屋的队伍排到门外,属于占道经营,而室内大量人员聚集,也未在警方报备。
警察很生气,学生们不怕事大很高兴,越热闹越好。
不过倒不用江川应对警察上演勇者斗恶龙,藤原先生顶上去了。
他是店主,警察原本找的就是他。
藤原先生一直辩解,并没有搞签售会,没有做过任何公示、宣传,顾客完全是自发来的,那个正在签字的也不是外人,而是店里的店员,正好连载了作品,签名是满足顾客要求。
“我们只是尽到经营者的本份而已。”
他没有撒谎狡辩,事实的确如此。
然而警察却更生气了:“你当我们是傻瓜吗?这就是大量人员集会,必须是要经过备案许可!”
藤原仍据理力争:“我这里的《周刊少年jump》突然热销,难道也得备案吗?”
这话也完全说得通,顾客们入店抢购《jump》,难道不允许吗?
这时学生们更兴奋了,手机不停拍照,有的甚至不管不顾站在警察身边强行合影。
“请大家保持距离,不要妨碍公务!”
听得出警察更恼火了。
江川明白这时最好把事情都停下来,先与警察沟通,不要继续签字。
然而一本本杂志递过来,他没法拒绝,而最早冲出去的学生这时也返回了,把杂志兴奋地分给占位的同学,见前面有断档就挤上前先签名。
这是公然违反《曰本国轻犯罪法》不排队,两个警察开始执法了,指着江川:“立即停止,在调查清楚事实之前,一切活动终止!”
江川站了起来,举起双手:“大家马上排队,不要惹麻烦。”
学生们倒是听话,很快重新排好了队伍。
然而警察已经不吃这套,签《周刊少年jump》也是签售,立刻对现场同学喊话:“这场签售活动聚集大量人员,未经警方报备许可,不可继续!”
学生们也不吃这套:“刚才那位先生已经解释清楚了,这不是签售,我们买的是杂志不是单行本,拜托你们先搞清楚状况!”
从道理上说,《周刊少年jump》并非江川的作品,这个签名活动的确与一般的签售不一样,他并不能因此而获得经济利益,属于友情服务。
然而警察不咬文嚼字,反正书店未办理手续,这是有安全隐患的,这么多人依据法规甚至还得先取得消防许可。
两个警察立刻像指挥交通似的作出疏散动作,指示学生马上离开。
然而仗着法不责众,没有学生理睬,反而催促江川继续签名。
这是公然违背警方指示,江川却只能坐下来继续签,态度还得从容不迫。
没办法,他现在有人设压力,同学们很大程度也是奔着人设来的,六本木之狼怎么能向警察屈服,何况还是不顾同学们利益的无理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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