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一把捞了四五百亿-《我在80年代当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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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明在河岛的收益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自有资金的收益,另外一个则是投资抽佣的收益。

    虽说初始资金,只有从国内利用重复抵押套现转出去的一亿两千多万,换算下来大概五千多不到六千万刀。

    但在经过多番滚动投资,至少广场协定签订之时,这六千万刀早已变成了一亿五千万刀。

    再加上利用间接的福龙会套利的资产,和李小木等福龙会对半分利之后,还有近五千万刀。

    加总在一起,杨明在河岛的基本金,差不多就是两亿刀的样子。

    虽然和帝临基金巅峰时基本金差不多近五十亿刀相比,两亿刀看似不多……

    但别忘了这部分基本金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可都全归他个人所有!

    而河岛投资的整体收益加在一起,差不多是基本金翻十二倍的样子。

    也就是仅仅是这一部分,杨明就已经从河岛赚走了差不多二十四亿刀。

    剩下投资人抽佣的部分。

    虽说抽佣只有百分之二十,但架不住基本金量大赚的多啊!

    因为投资资金进场有早有晚的关系,这部分的收益没能达到十二倍收益,却也达到了七倍。

    五十亿基本金,就是三百五十亿刀。

    这部分的抽佣利润,就有足足六十亿刀!

    虽然得分给福田小夫一半,以及有限合伙人如小全家等一部分……

    但最终落到杨明手里的,却依旧还有近二十亿刀。

    扣除部分不得不掏腰包弥补客户的损失,利税等等,净落袋的差不多有十亿刀。

    三十四亿刀,就是杨明在河岛几年,通过帝临基金挣到的收入。

    但帝临基金的收入,可远远不是他的全部收入。

    毕竟在这之外,他还通过渡边芳利用山口组的祖产作为储备金以备不时之需。

    并且也的确在和索罗丝的募券对赌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因为是协议之外,所以这部分的抽佣杨明和渡边芳采用的是协商制,远达不到基金定额的百分之二十的标准,却也让他收获了近五亿刀。

    相比渡边芳赚到手的,五亿刀虽然的确是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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