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身为一代狗王,在当舔狗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可以!” 凝霜毫不犹豫同意下来,随即把自己对萧凡的了解告诉了狗王,最后问道:“现在,轮到你给我说妖族的情况了。” 两妖兽在常青山没什么交集,同时都有自己的高傲,所以他们的交谈,只是在信息交换。 “前段时间金鹏王下令,让百族献出自己族里的天才血脉,百族迫于金鹏王的暴戾,不敢反抗,已经把族里的天才送了过去。” “这些妖族天才被金鹏王关了起来,他想等到抓到你后,把你们一同炼化。” “但是如果长时间抓不到你,他有可能会先行炼化百族天才血脉先冲击出窍境,而且大概率能突破。” 接着,狗王把关于妖族最近发生的事情告诉了凝霜。 凝霜听得微微皱眉。 那百族天才,有几头妖兽和她是好朋友关系,现在他们有难,凝霜不能坐视不理。 “看来,我得想办法回一趟常青山了。”凝霜嘀咕道:“而且这两天先生总是提起小圣,显然也是想他了,我回去除了要对付金鹏王之外,还要把小圣带回来,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在两人聊天的时候,萧凡回到了屋内,他看到凝霜和狗王在厨房,笑道:“你们两个是不是馋得不行了,刚好我也饿了,咱们准备开吃吧。” 说完后,他给凝霜盛了一大碗肉放到她的面前。 “呦呦!” 凝霜的高冷瞬间消失不见,如同小动物一样对着萧凡摇尾示好,随即才开始吃肉。 狗王见状,眼中充满了鄙夷。 常青山妖族的公主,竟然会对人摇尾巴了,呵呵…… 便在此时,萧凡夹了一块肉到狗王面前,狗王闻着那肉上浓郁的香味,狠狠吞了吞口水。 这肉太特么有诱惑力了,让它食欲大振。 “算了,这肉不能浪费,给你啃骨头吧。” 萧凡犹豫了一下,把肉收回去,放在了自己嘴里。 他不是一个浪费的人,肉中午吃不完,晚上可以吃,但是骨头却是只有狗王咬得动。 狗嘛,天生就该啃骨头。 狗王快哭了! 是不是他刚才没有在萧凡面前摇尾巴,萧凡不高兴了? 想到这里,他开始对着萧凡摇尾巴,希望萧凡能够看见自己努力的当好一个舔狗,赏自己一块肉吃。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