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凌川迟疑了下,“暂时说不好,我可能要陪茉茉回安市老家。” 凌江连忙点头,“应该的,你们结婚的时候,弟妹的娘家人就没过来,你作为女婿,理应上门去探望一下长辈和老人。” 事情谈完,凌江起身准备回去,“川子,你早点睡吧,我先回去了。” 凌川下意识出声挽留,“大哥,都这么晚了,天又冷,就在这边睡一晚明早再回去吧。” 凌江摆摆手,“春花还在家里,我不放心。” 闻言,凌川也不多劝,只回屋拿了一只崭新逞亮的手电筒。 “大哥,这只手电筒给你,路上没灯的地方好照着光。” 端详着手电筒银白光亮的铝皮外壳,凌江脸上露出几分欣喜,“你什么时候买的?” “今天买的,我买了两只,家里留着一只用,这只是给你的。” 闻言,凌江立刻推辞,“不不不,我不要,我用完了明天给你还回来。” “大哥,你收着吧,现在天黑得早,你以后帮着我做事,收工回家肯定都晚了,有个手电筒照着路,也免得摸黑摔了跟头。” 凌江犹豫了下,“那我把钱算给你,多少钱?” “不用,里面的电池是新装的,省着点用,差不多能照5、6个小时,你到时记得换电池。” “行,我知道了。” 送凌江走后,凌川关好门闩,一转身,就看到自家媳妇拢着热水袋站在屋檐下。 他急忙笑着迎过去,“媳妇,你忙完了?我马上去给你热牛奶。” “不忙。” 云茉叫住他,“大哥这么晚过来,是有什么事吗?” 凌川没有隐瞒的将李丽同意离婚的事讲了。 得知李丽这么爽快就同意了离婚,云茉微微有些意外。 她原本以为,以李丽贪财好利的性子,怎么也要跟凌江纠缠一段时间,拿到满意的好处后才会松口。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钱再好又哪有命重要呢。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