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六章 我喜欢就好-《重生之我是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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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不夹包,到是一些身上放不下的东西,陆江会拎一个类似文件包的皮包,里面会装零七八碎的东西,备用电池、充电器、万能充、钱包卡包。

    他也没有大金链子,到是挺喜欢金子的,跟母亲有差不多的爱好,左手买了一块非常低调的百达翡丽经典款,怎么看也不是二十万这个价位的东西,右手的手腕上,找金店,他给提供了方案,给制作了一个造型匹配自己审美的黄金男士手链。

    或许浑身上下,也就是这个手链,能让他找到跟这个时代审美融入的感觉,像是大h爱马仕的腰带,百达翡丽的手表,这些东西普通人还不会太注意,就觉得魏总也挺有意思的,那手链挺有特点,有钱人啊,好几十克的金子弄个手链,项链它不香吗?

    说实在的,魏涛现在是多少感知到了一点,如果不是进入所谓的上流社会,自己作为一个有钱有地位的人,自身的风格什么样,没人会诟病,相反多多少少还带着那么一点引领‘潮流’的意思,有些人学别人穿衣搭配,那魏总这个身份,肯定是有不少人学的。

    我喜欢就好。

    不必在意旁人的眼光,不会有人觉得你土,因为你是魏涛,是魏总,你使用哪款手机,会给人一种这款手机高端的感觉,有条件的肯定会换。你穿什么风格的衣服,有条件的会学习效彷,这就是有钱人的穿衣打扮风格。

    他在燕京的百达翡丽门店,购表,订表,在这个追求佩戴者身份的手表品牌,慢慢融入这个品牌,他这么做,也是不想以后买个手表,还要被人家验一验,我就是暴发户了,可我从基础款开始,很早很早就是你们的用户,未来,你们想要寻求底蕴客户的装犊子行为,会拒绝我吗?

    魏涛不懂表,单纯就是喜欢老大的身份和这个品牌手表很符合自己的眼缘。

    表从功能产品转为装饰产品,再到后来的身份象征产品和气质衬托物,你必须承认,它确实是男人身上最能体现出个性、品味、气质的装饰品。

    除了这些,魏涛身上只会在各个兜里,放一点点钱,紧贴在兜里,平时不会有任何触感的那种零散几张,确保有时候用钱的时候,兜里不知足一分钱没有。

    他有时候手机都不拿,一个大众都知道的魏总手机,是那个7777的电话号,现在基本上外界知道的都是这个电话号码,现在基本上都放在祝喜春和陆江的手里。

    还有一个电话号码,是77777的,只有很近的亲朋和生意伙伴才会告知,避免偶尔拿着手机的时候,电话响个不停。

    身边跟着祝喜春和陆江,魏涛也习惯了,从未想过让一个人去管另一摊事,偶尔身边有什么事,他们俩跟自己的默契,不需要过多的言语沟通,一个眼神过去,就知道怎么样。

    昨晚明知道魏涛和曹曦雨小别胜新婚,今天一大早暴雪来临,两人都没沟通,一人开着那辆普拉多,一人开着捷达,七点三十,就停在了出租屋的楼下。昨天那样疯狂的销售,今天的销售中心,会因为天气的原因而萧条吗?作为大老板,魏涛会因为儿女情长而不在现场吗?

    七点四十五,魏涛下楼上车。

    “早餐先不吃了,到售楼处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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