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换身衣裳美死你-《携空间穿荒年,带崽卷成五国首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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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冷笑一声:“好看吗?”

    “嗯。”肖云启已经看傻了。

    沈清瑜猛地甩上了门!

    “嘭!”肖云启鼻血长流。

    程平正靠坐着,能从窗棂看到肖云启。

    眼睁睁看他敲门从不紧不慢到急促,呼喊从寻常到大声,最后一脚踹开门,再被沈清瑜直接将门呼在脸上……

    “哈哈哈哈……”程平乐不可支地笑出声来!

    肖云启面无表情地转身,看向程平。

    程平还在笑,边笑边问:“肖兄,你疼不疼?”

    肖云启两条鼻血滴滴答答留下来,可他却浑不在意似的,走到窗边,小声说了两个字,然后回房。

    “靠!”

    程平面上的笑容陡然消失,咬牙切齿!

    肖云启刚刚说,好看。

    他看见了什么?!

    光是脑补,程平就觉得自己要疯。

    明明已经和离了,这厮凭什么如此轻薄佳人?!

    肖云启浑浑噩噩回房,摸着鼻子下的血渍,脑子里却是沈清瑜穿着清辉绢寝衣的模样……

    佳人就那么站着,青丝如墨逶迤而下,清辉绢薄透下,那风景……

    不行,鼻血越来越厉害了!

    仰起头,扯两根布条塞进鼻孔,肖云启继续发呆。

    从前那个肥硕、丑陋、满脸痘痘的女人,什么时候竟然蜕变得如此容色倾城?

    她似乎不重视衣着,总是最简单朴素的原色粗布衣裳、深蓝粗布衣裳。

    宽大、松垮。

    叫人不容易看得出身形。

    可今日她突然穿着那么一身,却将隐藏的美好突兀地展现在了肖云启面前。

    似乎……在不经意之间,自己错过了许多美好。

    沈清瑜很快就出来了,刚走出门,程平眼中就闪过了浓重的惊艳!

    沈清瑜换了衣裳。

    一袭淡蓝的天青绸,明明是最简单的款式,穿在她身上却衬得肤色格外地白皙红润。

    头发用银簪束起后,五官的大气和精致都展现出来。

    容貌本就惊艳,偏她气场强大,行动之间叫人不敢轻视。

    就仿佛,她天生就该穿最精致的绫罗,戴最贵重的首饰……

    沈清瑜感受到了程平的目光,看向茅草屋的方向,展颜一笑。

    笑容十分亲和,叫人想要回她一个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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